关于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提示
伴随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,非法金融活动悄然滋生,以多样且隐蔽的形式侵害着我们的财产安全,破坏着金融秩序。为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,守护好群众“钱袋子”,乌海市保险行业协会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:
一、增强风险意识,识别非法金融活动
非法金融活动包括非法集资、金融诈骗、非法放贷、地下钱庄、非法荐股、场外配资等,这些活动往往披着“高收益、低风险”的外衣,利用人们的逐利心理,用前期的小额回报吸引大家投入更多资金,最后导致血本无归,同时还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和人身安全威胁。因此,我们要有清醒头脑,不被一时的利益所迷惑,对非法金融活动时刻保持高度警惕。
二、学习金融知识,提高风险防范能力
办理存款、理财、信贷、保险、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时,务必选择持有合法牌照的正规金融机构,仔细核对机构资质,查看是否持有相关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。切勿轻信无资质平台和个人的推介,确保资金交易的安全合法。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,如身份证号、银行卡号、资金账号、密码、验证码等,同时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件、银行卡,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。
三、谨慎选择项目,树立正确投资理念
展开剩余59%要合理确定自身投资目标,注重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。对投资项目要进行充分调研,了解投资方向、风险状况。要牢记任何投资都有风险,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,要理性选择投资产品,不盲目追求高收益,不被高额回报所迷惑。合理配置资产,不参与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项目,拒绝参与承诺“稳赚不赔”的违规项目,警惕不切实际的“暴利”诱惑。
四、积极举报违法,共筑防线依法维权
如果发现身边存在疑似非法金融活动,或者因参与非法金融活动自身权益受损,要及时向公安机关、金融监管部门反映,通过正常途径维护合法权益。同时,要积极参与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,向身边人普及非法金融活动知识及其危害,共同提高识别防范的意识和能力。
案例:利用“虚拟数字货币”非法集资案
基本案情
2015年7月至2016年10月,毛某某在慈溪租用办公地点,未经相关部门批准,以投资虚拟数字货币项目为由,承诺高额回报,向陈某、徐某、周某等多人非法吸收“投资款”共计1200余万元,造成实际损失470余万元。2016年10月,毛某某在明知虚拟数字货币项目出现异常的情况下,仍继续骗取陈某、徐某“投资款”253万元,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并逃匿。毛某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诈骗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,同时被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。
风险提示
本案暴露出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特征:以高回报为诱饵、针对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、后期演变为直接诈骗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,投资者一旦参与,不仅可能面临资金损失的风险,还可能因参与非法金融活动而承担法律责任。投资者应高度警惕所谓“零风险高收益”项目,避免因贪图高利而陷入非法集资陷阱。
来源:乌海市保险行业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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